校属各单位:
为有效利用书本资源,丰富学校图书馆书籍收藏量,传递知识与爱心,学校图书馆面向全校师生开展“共享阅读、传递书香”图书捐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、地点
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15日,由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安排工作人员在博学馆二楼服务大厅收取。
二、组织部门
本活动由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主办,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校团委协办,图书馆具体实施。
三、图书要求
(一)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
1.捐赠图书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等规定。
2.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,符合我校教学、科研和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需求,内容完整、健康向上的公开出版物(含教材、教参、专著、习题集等)
3.因学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,故品相较好的幼儿园、中小学课外读物也可接受捐赠。
4.所有捐赠图书必须为带ISBN号公开发行书籍。
(二)不接受捐赠图书资料范围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2.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。
3.破损、污渍、发霉、虫蛀等较严重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珍本或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。
4.幼儿园、中小学的教材、试题和教辅资料等。
5.小于32开本、活页书、袋装书、薄册、随书有附件但非光盘、页码少于49页等图书。
6.报纸、期刊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宣传动员阶段(11月13日-11月17日)
学生捐赠图书宣传动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,教职工捐赠图书宣传动员工作由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组织。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校团委在学校官网和新媒体发出倡议,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宣传动员,以班为单位开展捐赠活动,确保本次图书捐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11月18日-11月30日)
1.全体师生积极参与,主动收集整理个人图书,捐赠者可以在图书扉页书写或钤印其真实姓名,并可致简短祝语。
2.各班指定的专人收集本班学生捐赠图书,以班为单位汇总捐赠图书目录(附件),将书分类整理后(相同书籍排在一起)送到博学馆图书馆二楼服务大厅,并做好交接登记。
3.图书馆安排工作人员在博学馆二楼服务大厅负责接收捐赠图书,并及时转运到指定地点集中管理。
(三)加工整理阶段(12月1日-12月15日)
图书馆组织技术人员对学生所捐图书进行整理加工。
(四)总结表彰阶段(12月)
1.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对捐赠情况进行公示。
2.根据捐赠图书资料的种类及数量,向积极活动参与的捐赠人发放相应证书。
(1)捐赠图书1本的教师,颁发捐赠证书;捐赠图书5本及以上的教师,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。
(2)捐赠图书1-4本的学生颁发捐赠证书;捐赠图书5-9本的学生,颁发捐赠证书计0.05素质学分;捐赠图书10-14本的学生,颁发捐赠证书计0.1素质学分;捐赠图书15-19本的学生,颁发捐赠证书计0.2素质学分;捐赠图书20本及以上的学生,颁发捐赠证书计0.3素质学分,同时成为学校图书馆永久会员,毕业后仍享有按规定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和使用电子资源的权益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各二级学院、部门对接安排
工作人员 | 对接二级学院 |
朱丽颖18623410535 | 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、航空学院、创意设计学院 |
梅杉17725180924 |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、商学院 |
王俊文17384780024 | 建筑工程学院、文旅康养学院 |
刘兴琳13996054129 | 各行政部门、二级学院教职工 |
(二)图书馆博学馆二楼接收图书联络人
工 作 日:王俊文 17384780024
非工作日:王寒雪 18716160125
贺蔚林 15202348419
附件:学生捐赠图书登记表移交表
重庆城市职业学院
2023年11月16日